
不是我
写作于我现在是困难的。可能以前觉悟不到。
写作者需对生活有所感悟,文字的真实,离不开身边的人,写身边的事。缄默就是逃避。
虽说在《主义》里造出“九州”。装上帝侃完,过了这么久,我仍在这片土地上,也没有以XX村民自居。
这么大个村,没有我的容身之地么?
那些个人不一样活的好好么?
“农村”还看不上我哩!它富啦!
脑中是母亲的声音:
“某某人一个月赚多少多少的钱。”
“隔壁的隔壁又起楼了。”
“他家娃现在找了份极好的工,他爸妈现在走起路来都不一样了。”
“那谁天天和儿媳妇去旅游。”
“现在菜比肉贵,为啥买?!‘人家’肉吃腻了。平日里一顿饭当三顿吃的谁,现在差不多把菜市场包了。”
……
以前我从未深入了解“自卑心理”对一个人性格及行为的影响。
家里的情况,打小我也没多少自信。性格上的缺陷,在懵懂时期我就意识了。穷者贵在自知哈!
想必,我爸我妈,我的家人都知道。其他人,左邻右舍也一样,只是隐藏起来,大家都不知道别人知道罢了。又或是心照不宣。
幼稚的我在之后的摸索碰壁中,逐渐理出一些思维逻辑,然后通过将其定义在一个学术词上,冠冕堂皇的讨论,以区分我和他们的区别。
可事实我们没有区别!若有区别,则是我找到了正确的方法,将心中不快发泄。如果发泄并不得当,那么就是控制和转移:将梦魇转变成梦想。
但我依然没有办法帮助谁。甚至我的家人,我们都彼此厌恶——在那种梦魇把我们所有情感思想都剥离身体的时候,我们互相伤害并以此为乐。这是所谓的把苦痛分享。用恨来渲染爱,而不是用爱包容恨。我知道这一点也不正确。
不过我们最近都麻木了。
我必须澄清,兴许我和家人的感情比你和你的家人还要好。
你也可以认为我不过是不明白什么是家人吧。
我是知道的,那感觉就像我喜欢我家的狗一样。
你没说什么。
但我还得告诉你。一个月前,兴许半个月前。我已不记得过了多久。我家的狗,它叫徒零(小说主角名字),它死了。那天早上六点多,也许七点。有一辆面包车慢悠悠开过来,开到它身边,车门被打开后,一个带着口罩的男人用铁丝猛地狠狠勒住它的脖子,然后拖着它走了。过程可能不到十秒,这是我在监控器上看到的。楼下装有一个监视器。那天吃中午饭的时候,我爹急忙跑上楼看监控视频。
我为它留了很多眼泪。我很爱它。
那天也许还没到入冬时节。民间故事中,无论是济公还是花和尚,都喜欢狗肉。鲁智深力气那么大,我寻思可能是狗肉太补。但伤心的思绪占据了我。
前些天D&G涉嫌辱华,我看了新闻,网名“not me”的家伙也提到了狗。确实我们的文化不一样。有时候我想他说的是对的。
我们忘了这件事吧。毕竟今天也不是专门为它写的悼文。为一只土狗写悼文,为一只土狗流眼泪。他们以为我疯了。
我以为我爹也是喜欢狗。后来发现他根本不喜欢。可能他只是在小时候看见“地主(赤匪)”或是那些“旧社会的大爷(军阀后代遗毒)”,也养狗。而他在那些人眼中不如狗。
他的年纪有50了吧(抱歉我真的不知道,其实推算一下就知道,但我真的不想算。加这个旁白,兴许潜意识里我认为这是个重要的问题。可我为什么还是不乐意算。我不明白。)。今天说这些不是要批评什么。
难道我还能以自己的世界观设定条条框框,又或者把我的家人都一个个按着我的标准都批斗了不成?
我就一定是对的么?
至今没人认同我。
我会找到另一半的,要养狗也行,我们得保护好它,照顾它。
还有,起名字一定要负责。
千万不要因为它是母狗就叫它小芳,又或者公狗就叫它小明。
后来我转念一想:这证明全国有十四分之一的人在养狗。(梗自:初恋小芳,她也姓刘。傻逼,全国有一亿人叫小芳,发达了我上哪找你呀?!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