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午三点,钟声从市长大厦传了出去。
“先生,我们有规定,这里不得携带宠物。”大堂的一个戴礼帽的小伙拦住了他。秦旭没啥好说,转身掏手机打电话,他背上的蚊子被香水味呛得“汪”了一声,秦旭转过头来,一个浑身潮牌的帅哥来道:“秦旭先生,你果然来了,我叫蔡焕森,叫我阿森就可以了。”面带饥色,青年颓丧迟钝,倒是背上的狗子挺招人喜欢。“这就是‘蚊子’吧,可真可爱,”蔡焕森领着秦旭向电梯走去:“我背背它吧。”秦旭欲言又止,他能感觉到蚊子对这家伙并不反感,遂同意。
电梯的门禁处,大堂的工作人员很自然地给蔡焕森开门。
“额,去哪?”
“蚊子的新家。”
“我还没……”
叮……
蔡焕森放下蚊子,吐了口粗气:“我们到了。”
攥在手里的依云矿泉水,瓶身薄如纸,当时秦旭以为那就是一块钱的冰露。在7-11算它一块五,再加上两桶泡面,撑死十五块,可收银员管他要大几十。秦旭肚子咕噜噜叫唤着,一瓶进口水下肚,更饿了。
蔡焕森瞅着蚊子道:“我很好奇,到底什么东西比蚊子还更重要。抱歉,可能有点那个。”
“没关系,我也不想说。”秦旭不吃这套:吃了你一瓶水,可让你撸了狗。秦旭虽然不善言谈,自知之明还是有的,来自两个不同阶层,互述希冀、愿望,只会增加鄙夷。
“也罢,如果有什么需要,可以和我说,毕竟你是蚊子的前主人。”
“我还没答应呢。”
“别忘了,我可是你的忠实粉丝哟。”
“哦~”秦旭玩味的答应了一声。
“我自认为对你还是有所了解的。‘诗和远方’是你的标签,但你却一直踌躇不前,”蔡焕森笑道:“我有个主意,我想你也很难拒绝。”
眼前这个俊美的男人夸夸其谈,身上散发着有别于穷人的香水味,牙齿洁白声线优雅,秦旭心中却越发不爽,一股莫名情绪久难排遣。那是矮矬穷对高富帅的深深的嫉妒。秦旭咬着后槽牙不自觉“吱”出声。蔡焕森看见秦旭腮帮子鼓鼓的,识相的住了嘴。卖犬人本立志成腐儒,高富帅咬文嚼字,简直字字诛心,什么诗和远方,他比谁都知道自己,农村的阿狗还有他表妹爱慕,城里的姑娘一个个眼比天高,二十多年来无数次被无视被遗忘,一个高富帅怎么会理解自己这份卑微的愿望。秦旭真的很生气——但他就一两面派——选择了接受蔡焕森的提议。
负三层停车场幽幽暗暗,一辆汽车响应召唤,LED光源铺满大道,迎接主人。
秦旭禁不住喊道:“这是科迈罗!”
“看来我的情报没错,”蔡焕森摊摊手道:“闲置很多年了,一直没时间开。”
秦旭克服了加不起油的念头,良久道:“你打算……”
“想得美,再怎么说也得等价交换吧。”LED照着他修长的下半身,看不清蔡焕森的表情。
秦旭收回手插上单薄的外套,走来道:“那你带我来干什么?”
“我可以借给你呀。”蔡焕森笑道。
秦旭心里明白,这种车或者说这样的生活离自己太远,但当蔡焕森真把钥匙放他手上的时候,秦旭仍然难掩激动:美系大V8,环保去他妈!
“支付宝到账50000元”一个最美妙动听的播报进入耳廓,秦旭简直高潮迭起,屁颠屁颠的跟在蔡焕森后面。原本事情就告一段落了,是蔡焕森担心蚊子可能不适应,又让秦旭道个别。蔡焕森想用他人的那种离情别绪来满足自己,可眼前的一幕让他“花容失色”。蚊子正骑着另一只狗狗,是体型比它大一倍的金毛。
秦旭刚想打趣,只见蔡焕森大叫一声,就差跺脚了,金毛溜进房间,蚊子倒是胆大得很,它可不是吓大的。
秦旭诧异,蚊子并没有成功,事实上也不可能成功。狗子也会有断背山么?在电梯里和蔡焕森闲聊,秦旭知道金毛的存在。
蔡焕森口里叨叨着:“小孩子什么的最讨厌了!我最讨厌小孩子!小狗狗也不行!”
秦旭讪讪笑道:“小狗不是最可爱的时候么?老话说的好,小土狗似神兽。”
蔡焕森一脸严肃:“孩子只是性欲的产物,只是附属,是拖油瓶也是出气筒。”
“可对于它们来说那是本能……”
“别说了,”蔡焕森冷声道:“我失态了。”
电梯在20楼停下,进来两个人。一个妙龄少女身着匡威服饰,白皙肤色隐约散发处子清香,正如书曰:女儿是水做的骨肉;还有一个油腻大叔,身穿耐克,项戴金链,浑身赘肉恰如泥堆的骨肉。真宝玉所说,见了女儿就觉得清爽,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。
秦旭心中愤懑嘴上叨叨:“头可断,血可流,唯鸡鸡不可失。”之类的话,万没想到蔡焕森居然要劁了蚊子,这是秦旭最无法接受的事情。
电梯里的油腻男突兀地咳了一声,他那丑恶的目光在电梯门上刺过来,惯常的秦旭不会直接对视,这样的眼神他见得太多了,像在7-11里遇到的那个女收银员,当时秦旭想退了那水和泡面,瞬间她原本的礼貌完全消失,给人感觉那么平凡却又那么丑恶。
用“仇富”构建阶级屏障用以打压一切想象甚至是抗争。让“厌穷”这等自以为是,奉金钱为资本而不是以道德为律例已彻底改变事物认知,从而出现价值观差异化,人们已经失去了相互理解的耐心和信任。
电梯已到了一楼。
秦旭不安起来,如果现在出去,可能又会遇到那个戴礼帽的家伙,这时已是关键时刻,在这之后就算滚回到自己的阶层趴着也没什么,习惯了。秦旭习惯性地把手放进兜里。
电梯门缓缓关上,另外两人也没有行动,是秦旭伸手去按了B3键。
在秦旭兜里还放着科迈罗的钥匙,他也没想到会把逼装到违法,再次按下启动键,引擎一声嚎叫,副驾的蚊子也汪汪叫起来。忽然一道刺眼的灯光闪过,一辆大G快速驶过,秦旭打算跟上去,但他发现一个可怕的事情:“这是手动挡!”
好容易出了地库,前面的大G正在刷通行卡,秦旭认出那个油腻男,他粗短的手通体花臂,不到十度的天气还穿着短袖,深怕别人不知道他的纹身。
抬了杠开两步就是黄埔大道,名为黄埔却水泄不通,说实话秦旭都想弃车了,他在车里四处张望,望见另一车道上红绿灯前的大G。快绿灯了,女孩从车上下来,门也不甩,她从慢慢蠕动的车流中腾挪出来。秦旭看着这个女孩,脑子里闪出马赛克,似乎和那日梦中情人重叠了。就像现在她就这么走来,每一步都踩在他的心跳节拍越来越贴近。秦旭知道,如果他没有勇气,将一辈子错失她。
“多年以后,你是否会因为当初没有勇气上这辆车而后悔?”他脑子里想起这段话,蚊子也汪汪叫了起来。
秦旭豁出去了,他打开车门,看着那个女孩道:“额……顺风车……兼职……”
终于绕出了市区,车流少了许多,秦旭可以分出一点儿注意力来缓解尴尬,这是他第一次和女孩子独处一室。而且是如此美妙的女人儿,梦中的情人也不过如此罢。
“好热。”她说。
“嗯?哦,我也是,”秦旭猥琐想着:上来就说热吗?偶买噶,真的是一样的套路。该死,有钱真好。“开点窗吧?”秦旭腾出左手在车门上扒拉。
“这车是你的么?”她打开了AC:“居然没有自动空调。”
“我叫秦旭,你叫什么名字?”
“前面路口将我放下就好了。”
“你和男朋友吵架了么?”
“你不用费心思了,我们根本不认识,也就不必说太多。”
“你怀孕了么?”
“什么?”她转过头来一脸不可思议。
秦旭换了一个挡然后道:“不然你为什么那样。”秦旭努力表现出干呕的样子。
她突然笑了起来,也许是秦旭看起来确实很滑稽。她抱起蚊子,揪着它的面皮,笑得发抖。忽然她道:“停车!”
秦旭蒙了,只好靠边。她下了车绕过车头,把秦旭从驾驶位上揪下来,“我来开。”
秦旭抱着蚊子乖乖坐在副驾,大气不敢喘。也许用不了几小时蔡焕森就会收到超速罚款的短信。有人说电子眼拍出来的照片最好看,那可不,科迈罗浑身肌肉线条,然而副驾上的男人和狗,表情却扭曲了。
“你开的可真棒。”
“是你开的太烂了吧。我从未见过开车技术像你这这么烂的男人。一个词形容,就像‘山姆踹’,”她的侧脸洋溢着笑容,秦旭看迷了,“我叫叶莺莺。”
最近没有动笔。
这章写了很久,一直不满意,干脆就先发表,然后进行下面剧情。
先这样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