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首先,我不可能买得起房。所有的一切对于我来说,本是无关紧要。但我还是想说一说。
房产税怎么合理征收呢?我的意见是征收户主及家庭成员刚需住房外,空余的不动产进行征收。即儿子女儿未结婚,持有有多套住房,需征收房产税。
假设所有家庭成员,户主持有三套房,儿女未婚,需缴纳空置的不动产,这一套“闲置”的不动产具体价格由市政结合人均GDP和家庭成员年收入来视情况征收。儿女已婚,可以持有三套。还需一个前提,假设家中老人占有一套住房,并且户主登记为老人。那么,新婚儿女(孙子孙女)再持有另一套户籍地外住房,需缴纳房产税。(因为国家社保养老支出,今后会进入老龄化社会,故此限制有效缓解经济压力。)
简单来说就是:
爷爷奶奶(户主)名下三套房
爸爸妈妈(户主)继承有两套
儿子女儿(未婚)需缴纳一套的房产税
如果爷爷奶奶有好多个儿子女儿
设三个
必然是一个人一套。
所以不会触发房产税。
从家庭结构入手,这适合社会主义社会。也符合共产主义的集体概念。中国的家庭结构就是这样。这就是所谓的国情。
可以在市户籍管理中心的大数据中模拟。年龄结构和经济的年龄分布。
那为什么要收房产税呢?(我为什么支持呢?)
因为我压根买不起房。先富的人把所有的资源全都攥在手里,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。所以我赞成。无论怎么崩,我都是一无所有。那看着原有的资产阶级变得想我一样真正“无产”,岂不美哉?
又酸又甜真解渴。
(观点有待商榷 言论尚需严谨)